对于10岁以下弱视儿童常规需要散瞳验光,一般6岁以下第一次检查使用1%阿托品散瞳,8岁以上及正常弱视复查患儿使用托吡卡胺等快速散瞳药物散瞳。散瞳的目的是在睫状肌麻痹状态得出患儿最准确地屈光度,以有利于患儿弱视下一步治疗方案的拟定。